时间: 2024-03-01 05:55:42 | 作者: 爱游戏平台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中药、原料、保健品、药品-流通商品行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都会降低,主要是疫情原因,上半年部分疫区无法发货所致,收入下降相应主要经营业务成本下降,其中,中药主营业务成本下降幅度较主营业务收入小。另外,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基本的产品河车因民事调解书(2022)皖1002民初228号的判决调增了主要经营业务成本2393442.59元。
2、西药行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9567.57%,主要经营业务成本较比去年上升21050.60%,毛利率较去年下降42.09%,主要是母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生产线月复产,销售逐步恢复。2022年上半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572,899.91元,去年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645.31元,同比上升9567.57%。
主营业务成本上升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改造后成本较以前年度增加所致,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319,961.35元,去年同期主营业务成本为20,424.77元,同比上升21050.60%。
3、别的行业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去年下降,而主要经营业务成本比去年上升,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的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收入较去年下降16.17%所致,主营业务成本上升主要是母公司加工费成本较去年上升47.84%所致。
1、薄荷脑、薄荷素油、保健品、药品-流通商品,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都会降低,主要是疫情原因,上半年部分疫区无法发货所致,收入下降相应主要经营业务成本下降。
2、河车大造胶囊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较去年下降,但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上升,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疫情原因,上半年部分疫区无法发货所致。此外,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基本的产品河车因民事调解书(2022)皖1002民初228号的判决调增了主要经营业务成本2393442.59元,导致成本上升较大。
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9567.57%,主要经营业务成本较比去年上升21050.60%,毛利率较去年下降42.09%,主要是母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生产线月复产,销售逐步恢复。2022年上半年,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572,899.91元,去年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645.31元,同比上升9567.57%。
主营业务成本上升幅度大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改造后成本较以前年度增加所致,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成本为4,319,961.35元,去年同期主营业务成本为20,424.77元,同比上升21050.60%。
1、除西北、华中外各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降,主要是疫情原因,上半年部分疫区无法发货所致。
2、西北地区销售较去年上升148.02%,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在西北地区出售的收益较去年上升362.38%所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进展: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有条件债权转让款1,609.44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解决公司资金占用问题,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将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风险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到期的有条件转让的债权款余额496.56万元,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3,225.33万元。最终实际收回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收回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4月 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同意将拥有的对原控制股权的人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原生”)等各方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已确定部分债权转让款5,000万元及提前支付的有条件债权转让款1,894万元,共计6,89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近日,永新华瑞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再次提前支付有条件债权转让款1,609.44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债权转让款8,503.44万元,剩余有条件债权转让款余额496.56万元。
1、公司本次收到永新华瑞提前支付的有条件债权转让款1,609.44万元,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解决公司资金占用问题,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将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到期有条件转让的债权款余额496.56万元,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永新华瑞通过受让债权转让方式帮助公司解决部分资金占用问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原控制股权的人及另外的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3,225.33万元。最终实际收回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首席财务官刘春杰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春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首席财务官职务,辞职后刘春杰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春杰女士辞职后,公司在聘任新任首席财务官前,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指定董事长李峰先生暂时代行首席财务官职责,期限至新任首席财务官产生之日止。